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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零章 墙头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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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富光的表现,站在大顺朝廷的角度,绝对算不上好。

这种人,按照现在的规矩,多半在攻下巴达维亚之后,家产充公。

皇帝拿走一部分、底层办事的官员分一部分、国库拿走一部分。这种人既有钱,又没有什么根基,也在朝中没有什么熟人,这种大肥羊不宰白不宰。

宰这种大肥羊,好处多多。

一来他包税人的身份,宰了之后,百姓拍手称快;二来他有钱,宰了之后,从上到下都能分一笔;三来他还是荷兰任命的甲必丹,妥妥的逆官。

他和刘钰就很不一样。虽然刘钰也有钱,但皇帝真想要宰了刘钰吃肉,也得先琢磨一下:一个真正的纯臣,死心塌地为你办事,你说杀就杀了,日后傻吊才给皇帝办事呢。再说了,与国同休的勋贵宰了吃肉,其余的官员勋贵怎么看?不说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最起码也是兔死狐悲吧。

即便在王五看来,这种大肥羊宰了之后,有百利而无一害。但鉴于刘钰的要求和命令,王五也只能捏着鼻子来办这件事。

心里虽然感觉恶心,可也没办法。

这种人,固然考虑了大顺占了巴达维亚,他们的日子不好过这个因素。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着他们觉得荷兰的实力很强,认为义军成不了事。

毕竟说大顺占了巴达维亚,日子虽然不好过,但他们也不敢反抗朝廷。不好过的日子,也比死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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