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致敬某人
谨以此文,致敬某人。
谢本人在毫不知的况,为了文学所的献身。
本来写完42章就完结了,在大家的鼓励和很多评的加持,又写了三十万字。组成了完整的林致远和碧荷的故事。
大家捐献的点击费,不少,全部都买成酒喝了。就约等于作者没收钱吧。
本书正如文案所写,这本书人物性格过于真实,浓烈,冲突剧烈,不适合心理年龄过低的小朋友阅读。
比如正文入室奸,碧荷屈辱借钱,林致远红痣发疯,撞见前男友暴怒章节,已经后面的毒过量,少女怀,大量的戏,都全靠酒加持写来的。
作者可是正常人,林疯子发疯癫狂,也只有在大醉里能找到点觉了吧。
二。
总有人在评论里问。碧荷不林致远?林致远不碧荷?大哥不一玉?连月不念念?
哎呀我不想说。
人的是复杂的。
不都在文字里。自己受吧。
碧荷和林疯子的,大家好多热的评论和评,都分析得很多很透彻了。,就是缠绕,束缚,占有(林疯子语)。碧荷小可嘛,一个普通的省级学霸,斗不过妖孽的智商。在大势(财富权势当前性别环境)之,毫无还手之力。
当然碧荷也不是死脑筋,的不行就来的嘛。林致远吃不吃,不要小看碧荷的生存智慧。
所以这是一篇和一个障碍,利己主义,反社会人格,反弧比月距离还的高智商妖孽日常生活的故事。被上,是幸运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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