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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春娘出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孙绍的早餐依旧是白米粥。
吃着吃着,绮世突然放下了饭碗,陶碗底与饭几发出清脆的声响。孙绍看了绮世一眼,依旧在慢条斯理的喝粥。
“公子,春娘现在不在家中,家里的杂活有小索应付,但这洗衣做饭的事情,我真做不来。”
孙绍放下碗,端起一杯清水,道:“阿世,你做的很好啊,继续做就行。如果累了,就可以少做点。”
一说这个,绮世涨红了脸,她道:“可是我在这三天,已经打碎了五个碗,洗坏了两件衣服了。”
除了那只用来盛猫食的陶碗外,家中的碗都换了一个遍。孙绍今天穿的衣服袖子上,就歪歪曲曲缝着针线,那是昨天绮世洗衣服时候太过用力,撕破的结果。
孙绍笑道:“没事,现在家里有余钱,换几个碗没关系。衣服如果破了,我就在家里穿。”
“可是……”绮世犹豫道,“我也不能老是烧糊了菜,就连灶台都烧过两回。”
“嗯……没事,反正是熟了。”
绮世想想自己烧的黑乎乎的菜,实在不好意思让孙绍继续吃下去。这日积月累的毒素,别把孙绍给吃病了……
“公子,还是请个厨娘吧。虽然肯定不及春娘细心,但至少也能让公子吃上正常的饭菜。而且小索还在长身体的时候,总不能让他也饿肚子吧。”
孙绍想了想,点头道:“这也确实是个事,不过即便有了厨娘,早饭还是要阿世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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