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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类下地行走,开始追逐猎物的时候,奔走在草原林地,用自己的双脚去追逐猎杀飞禽走兽,速度关系着生存的质量高低,就算是逃生,速度快的人也有更多的机会,因此,对于速度的渴求,恐怕就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了基因当中。
因此在速度和力量结合体的骑兵面前,所有人都是既羡慕又畏惧的,尤其是人马批甲的备甲骑兵,则是当之无愧的野战王者。
放风筝,也就是蒙古骑兵欺负一下头脑简单,教条古板的欧洲铁罐头,要是放在华夏,随时可能从裆下掏出的远程武器,就能把来来回回溜圈的轻骑兵射成一个傻子。正是深切的知道这一点,清朝在吃够了明朝火器苦头之后,便不遗余力的砍伐着火药的科技树,甚至当西方研制较为成熟的火枪被奉到了大辫子皇帝面前的时候,虽然获取了口头上的赞赏,甚至大辫子皇帝个人还相当的喜欢,然而火枪依旧毫无悬念的被封存到了最为阴暗的角落。
在集体利益面前,个人的喜好就是一个屁,有点气味,但是无足轻重。
就像是眼下。
可以说斐潜并不喜欢在这个时候进行战斗,如果让他仅仅是凭着个人的喜好来选择的话,他只觉得自己全身酸痛,恨不得立刻下地,躺下来好好睡上一觉再说!
这几日,从陇西一路赶过来,斐潜休息的时间甚至比普通兵卒都还要少,至少普通的兵卒不需要每到一个地方就高调出场,接见地方豪右,关键是每一次都要表现得神采奕奕气势昂扬的状态,然后在真诚或是虚伪的话语之中,重新稳定住关中的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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