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的话,那更是畅快得不行,炖煮过的筋吸收了浓厚的香味,软糯得比肉更有风味,不会倔强得咬不断叫不动,但也没有失去全部的韧性,吃起来又软又弹,让牙齿不能更享受了。
时尉习惯在全部吃完后再吸骨髓,路远之也学了他这个习惯,一开始说着绝对不吃完,但真的放开吃后,不仅吃得干干净净,还多要了一盘爽脆的双黄瓜。
吃完晚饭,宿舍里正在睡觉的四只小可怜被他们记了起来,准备给他们买点吃的带回去。于是洗完手后,时尉便让路远之在外面等一下。
燕京的冬春天冷,夏天也热,店里氤氲着让人忍不住唰唰出汗的热气,店外面却是好很多的。
路振宁正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以往抬着下巴摆出一副威严把自己打理得盛气凌人的中年男人,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意气风发。
路振宁虽然是个一大把年纪还靠得靠儿子的废物,但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大概是越缺什么越听不得别人说什么,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在外表这一方面,他都把自己往精英的方向去塑造。
但现在呢?那里还有那种装模作样成功人士的派头,头发杂乱,眼里全是红血丝,眼带下垂得都要碰到法令纹,不仅是胡子拉碴,右嘴角还裂了口子往外渗着黄色的浓水,混着丝丝的血迹,常年养尊处优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蜡黄,赶时髦装庄重的西装也没有了,圆领的T恤领口都泛着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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