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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寇在想一个问题。
马仪贞是一个聪慧端庄理智秀雅的女子,她见了味道与此时风味儿全不相同的饭菜,如何变得那么失态至极呢?
难道一碗饭的改变真能让一个人变成那样?
李寇较善于将心比心,他油然想到自己吃管了馒头咸菜之后骤然有一月能经常吃到羊肉泡馍的可能。
当然,这在他的二十七年岁月里是不曾发生过的。
他自山里到城里求学,也不过能在学校食堂吃一天三顿炒面而已。
那便该这样想,他从小生活在农村,农村人爱惜粮食,也正赶上小农经济即将改变的时代,他曾记得有那么一年,全家小麦歉收几乎青黄不接,为度过那年景,他家磨面也从不敢用细箩,面粉蒸出来的馒头也是青的。
但那已是不错的口粮了,还有打到机器后头的糟糠,那也要再过一遍箩再磨一遍,榨出来的那点面当时叫做二面,二面发黑做面条也不敢用水煮只好蒸馒头,馒头黑乎乎的,吃在嘴里很糙。
那是长达两个月的二面馒头充饥的生活,终于等到有白面馒头吃的时候李寇的心情是畅快的。
他自那时起再也不愿回到二面馒头度日的时候了。
那时起李寇只有一个想法,读书,好好读书,唯有这样才能不吃二面馒头。
他在宋代想起此事也感慨万千。
以己度人,他想到了马姑娘失态的原因了。
他认为,这个时代的人,论聪明才智并不比现代人差,其中佼佼者甚至聪慧在现代寻常人之上,比如马姑娘这样的女子,她实在比许多千年后的同龄人优秀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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