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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马嗣年觉得做这道菜也没什么难的,就是要把握好火候和调味料的比例,等焖煮的时间差不多了,马嗣年把锅盖给揭开了来,一股浓郁的肉香顿时飘了出来。
“哇,儿子你手艺还挺不错的嘛,煮出来还挺香,我闻着比那酒楼里面的还要香一些呢!”马大娘动了动鼻子,然后开心的说道:“还当什么管事啊,我儿干脆去里面当一个掌勺的大厨好了。”
“娘,你说什么呢?你儿子我好好的管事不当,去当个厨子,偶尔做一下就行了,天天做一身的油烟味,我回来以后都不想做了。”马嗣年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行了行了,娘啊,剩下的差不多我一个人可以搞定了,你先出去吧,你不是还在给我做鞋子衣服呢吗?你先去做去吧,我这很快就弄好了,弄好端出去给你尝尝。”
马嗣年把人赶出去了之后,重新的在灶台上架起来了,另一个锅炒糖色,马嗣年以前在原来的村子里面的时候,什么活都帮人干过,也有跑到饭馆里面帮人家当过一段时间的小工,看过怎么做。
他用的是水油混合炒的方法,先倒入一点油加入冰糖翻炒均匀,接着加入清水,等糖完全融化后用小火慢慢熬制,等锅里的糖变成金黄色的浆状便舀出来倒入旁边装着猪蹄的大锅,再煮上一小会儿就大功告成了。
因着他们家里面只有两个人的缘故,也没舍得多买些猪蹄,回来买几个就够了,而且猪蹄这种东西虽然吃着香,但是它腻呀,吃不了几个就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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