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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尖用力,划开地上的尸体。从手感上看,妖魔的皮肤比人类坚韧许多,也就是说,作为猎食人类的上位者,它们确实在进化上更高级些。
要是它们再有智慧的话,这个世界就成为人类养殖场了。
李欢用手伸进妖魔的肚子,扯出胃部,看起了里面的食物残渣。
他在暮光之城的世界做了十年警察,多少接触了一些尸体,也和大城市的漂亮女法医深入交流过,对体内的各种残渣略知一二。
他看出来,这个妖魔肚子里的食物是土豆之类的植物茎块,味道并不好闻,还伴有大量的紫色血污。
但没有任何肉质,也就是说,这个妖魔短期内并没有吃过人。
只是不知道妖魔的消化能力如何,待会儿问问新人吧,看看原著中对这一点是否有描写。
李欢扔掉妖魔的胃袋,用须弥戒指将手上妖魔的血迹收掉,然后扔在地上,这是他在没有水源时才会用到的“洗手”方法,是洁癖者梦寐以求的能力,又干净又方便。
他收刀回鞘,找了块赶紧干净地方坐下,等着几个新人埋好尸体。
顺便观察一下这几个新人,看有没有值得培养的,他不介意教他们剑法,只要他们肯花十几二十年去练习。
一直都很机灵的黄毛挖得最用心,他体力也不错,看起来不是宅在家里的人。
肥宅最先找到几块扁形的人石头分给其他人,这样挖起来不伤手,不过他现在已经气喘吁吁,一身肥肉成了他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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