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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伯伦住的旅馆老板同时开了中餐馆,与旅馆连着。
最初中国人移民国外只能做劳工,拼命干活不仅得不到尊重还没有多少报酬。
即便后来,随着祖国的强大,华人在美国的生存环境获得极大改善,但是大多数在美的华人,不(是做厨师就是开餐厅。
甚至于在国内的高级技术人才,为了追求更高的薪资,生活在“没有压迫”的民主国家,远渡重洋来到美国,为了吃饭也只能做些在国内他们瞧不起的洗盘子刷碗,给洋人端茶倒水的活。
各种嫌弃祖国的老百姓土,伺候洋人却也心不甘情不愿,但后者只要拿着钞票该伺候还是伺候,全他么惯的(不是所有人,但有一部分这样的香蕉人)。
黄伯伦不懂旧金山的复杂形式,心里想着唐人街是华人的地盘,加上二皮脸的性格,在这里并不需要对那些“外国友人”假以辞色。
黄伯伦的钱包找不回来了,报了警但是没有用,警察貌似对这种小案子并不上心,黄伯伦没有办法只能继续留在餐馆给旅馆老板打工。
但是黄伯伦是闲不住的,他是个音乐制作人,虽然失败了,但他没忘记来美国的目的,他很感谢收留他的老板,但这不代表他会老老实实的一直在餐馆打工。
事实上要不是想要一个免费食宿的地方,他一天都不会待下去,不有钱的话还是要住的,直到找到那个万里挑一的天才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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