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挣了这多年,也积攒来一点积蓄,够你半辈子娶上十个八个媳妇了。”
任彻看得很开, 产业没了就没了呗。
他从小就是在强盗窝窝里长大的,跟着一帮强盗打家劫舍, 好不容易积累起一点财富,想都没想就跑了。
有钱谁会傻兮兮的去做强盗。
而王香云就是在逃跑路上认识的,那时他身负重任, 危在旦夕,恰逢王香云相救,才保得一命,不过这个女人也是个傻的。
救人连人家的身份都不问清楚的吗,也不怕他醒来把她给宰了,更傻的是还伺候整天待她的公婆,直到公婆去世还心力的持起这个家。
当时他就怒了,必须把这个女人给抢回去啊,他一点都不介意养个小崽子,那小崽子不听话,总跑回去,后来连己的娘都不认了,就由他去了。
再后来有了荃,他就把心思放在了荃身上,对那个不听话的小崽子关注倒是了。
有了女人之后肯定就是安家乐业,买一家布店,正好以前无意间得来的一张方子,日子这样一天天过了去。
“爹,一样吗,我手底还养着一帮兄弟呢。”任荃有点心不甘,他是经营着梧桐县的第一黑帮,虎头帮,要是没了产业他拿什去养活手底的兄弟。
“整天不学好,不干正事。”王香云这些年早就被任彻养得忘了原来的唯唯诺诺性子,转而变得有些泼辣,对己这个不学好的子,也是恨得牙痒痒。
转过头看了眼乖乖吃饭的江景元,满意得不再满意,“还是我这孙好,文文弱弱的,一看就是好人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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