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子,就像初次品尝一样,谨慎地把这算不上太名贵的海鲜咽了下去。
白衬衫领口滚动的喉结,小男孩似的纯真神情,陈以诚全看在眼里。这人从前分明吃什么都是一副“这是蜡吗”的欠扁模样,事到如今,却跟一个野猫一样的贫穷男孩认真讨论并不当季的普通海胆。陌生感势不可挡地涌来,陈以诚就蓦地心酸了。
他明白自己,终日玩乐,挥霍,胡闹,却也总是喜欢抱有些无谓的期待,对注定会伤害他的人。他该长记性,好比曾以为的水到渠成,不过是某人所谓单方面失恋之后的一时兴起,事后的疏远,两年三年,直到现在,也像是他在自找没趣。又好比曾以为的非我不可,不过是某个家伙处事太拽,人缘太差,却也活在人堆里,需要一个脑子好使并脾气温和的人一起做课题的必然结果。
这些道理他早就清楚,只不过如今活生生地横亘在那儿,你看见本以为是沙漠的家伙,现如今为别人变成绿洲了,满身冒着的都是温柔的芽儿,这一瞧,就尤为扎眼罢了。
陈以诚忽然觉得乏味,包括车上那个唯一回报是剧烈后脑勺痛的亲吻。三年多前,那糟糕至极的一夜,不是同样绝情吗?他醒来后,浑身像碎裂一样没劲儿,嗓子已经说不出话,迷糊着要求接一个吻,得到的只是黄煜斐看神经病一样的鄙视眼神。那人头发乱糟糟的,像是也刚刚醒来,却已经穿得整整齐齐,放下烟,眼皮一撩,清醒得仿佛从来没醉过:“你这样我以后没办法同你共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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