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本。
沈臻知,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自尊丢掉,乖巧在秦越面前扮演只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不到。
在他秦越之前,他先是个独立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很多事,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错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基石。
秦邢:“后天跟舅舅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表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喝银针,他此时喝茶却是自己最熟悉味,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舅舅,这茶……”
秦邢不经意说:“听佣人说,说你最毛峰。”
沈臻不知该作何反应,点头:“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了:“味都是会变,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他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是要试试。
“晚回家?”秦邢忽然说,“正新开了家餐厅。”
沈臻当然不会拒绝:“啊,是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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