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念出这三字。
今汐在柜子里翻了半晌,特意换了件带领的半袖衫, 试图遮掩脖颈上的印记, 然而初夏降临, 衣衫单薄,衣领根本不够长度遮掩。
今汐借了林洛的粉底液,扑在颈畔,可是那多草莓颜色那般红艳,就像某人嚣张跋扈的笑脸,向她昭示自己强大的存在。
最后她的脖颈肤色突兀地白了一个维度,可是偏偏遮掩不住那颗红草莓。
她要怎样出门见人啊!今汐崩溃地嚎了一声。
......
恰逢沈平川约了今汐一起去食堂吃早饭,今汐索性从药箱里翻出一块邦迪,贴在了脖颈边,遮住了小草莓。
她出了宿舍门,沈平川已经倚在梧桐树下等她了。
他的日常打扮很随意,黑色的三叶草T,运动短裤和运动鞋,典型的直男日常装,也没有意识要主动拾掇自己。
沈家的基因一贯强大而优秀,沈平川的英俊中带了几分粗犷的豪气,显得有点野,不过长年书卷的浸透下,他的野迈之气又有所收束,中和起来,竟意外地和谐。
这样的沈平川跟任何人都不一样,帅出了自己的味道。
他要是肯好好打扮,指不定还能评选个院草什么的。今汐曾经一度想要改造他,给他买了很多潮牌的衣鞋。
然而没几天,这些潮牌衣物便让沈平川压箱底了,说是被室友哥们嘲笑骚包。最后今汐也只能放弃,她想把沈平川从直男堆里救出来,委实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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