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媛道:“我现下也不知如何跟你说,只可说,这是件极花钱的事儿。而且投了钱进去,未必就得到想要的结果。但若事成,这些钱便千值万值!”
阿芹平时大大咧咧,但毕竟身在梅吟诗社,做人做事的规律到底明白些,因而阿媛如此说,阿芹也不寻根究底,只道:“遇到要花钱的事,怎么就来不得梅吟诗社?这里又不是不给工钱,我现下的工钱是一个月五钱银子,吃住没得花销,我差不多全能存下呢。”
阿媛心道,自己当初自然也算过,按与阿芹一致的工钱,一年下来能存到差不多六两银子,这对她来说也是项不错的收入了,而且能助她脱离吴有德。
可那毕竟是暂时的。自从家里没钱也没东西可当之后,吴有德就时常问自己要钱。如果自己离开,吴有德哪日缺钱了,迟早能找到这里来。当初他还未大变时,是晓得这个地方的。
阿媛是良籍,不可卖身于梅吟诗社,只能签订契约来做长工。不受人身约束自是好事,可若吴有德真的找上门来,梅吟诗社便无法庇护于她,因她的身份首先是属于自家的。吴有德虽是后爹,毕竟算是家人,他若蛮狠起来,梅吟诗社的一干娘子如何抵挡得住,再者,别人又凭什么帮助自己一个长工,不是无端添了麻烦么?只怕闹得凶了,只能毁了那契约,让自己回家去,如此一来,自己做工攒下的钱财还是便宜了吴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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