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们按得规矩,从某些角度上来说那压根就不符合事物的本源。
隔壁老哈看上小姑娘,想绑架就绑了;他弟宙斯看上欧罗巴,变成牛就把人给载跑了。
再看蠢鸟,因为拒绝向弥赛亚下跪,想骂上帝就骂了,骂完就带着他手下那群疯鸟们一块儿开战堕天了。从没见他发声明表示谴责、强烈谴责、再次谴责、再再次谴责。
情来的时候,从没有哪个神魔讲过礼啊、规啊。大家都老随性了,林哈当然也是这样。
一旦接受了自己喜欢蠢鸟的设定,林哈看路以西立刻顺眼得不得了!突然之间,觉得两人在一起做什么都可以了!
神交那种鸟人们专属的低等oo方式就让蠢鸟们继续去玩吧,魔王这么酷炫狂霸的生物必须是肉食派的!要做就做全套的!要摸就摸全衤果的!
既然神交时被蠢鸟占了上风,那林哈就要靠真枪实弹拿回主权,出其不备攻其后身!找回属于魔王的自信与上风。
但是吃货魔王消耗完大把信仰力之后的记忆似乎真的不怎么好。论信仰力和实力强度,他真的已经不如过往了,被洗白白的蠢鸟花痴得抱在怀里反复的压、压、压、压……彻底的感受了一把肾好活好的技术!
哦,不对,主上他没有肾。他就是特别特别的好,特别特别的强。好到没朋友,强到没有肾!
要不是羽毛君将工作推到不能再推,时不得不敲门提醒林哈去拍广告,主上觉得自己一定能那么永远的抱下去,当然要记得给室友君喂饭,一顿不吃饭,室友君就会把他的翅膀当食物给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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