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定要走的,只是苏樱并不打算偷偷摸摸的去,无声无息的回。
*
林成风答应了苏樱后,就开始计划起来,他说,姜哲白天都会在公司,不是开会就是处理事务,能够见到的机会很少。
“那怎么办?”
“是男人,都会有应酬的嘛,我已经打听过了,今天晚上姜老四要去百乐门玩儿,那些地方人多嘴杂的,我们混进去很容易。你懂的。”
“哦……”
林成风:呃,好像又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他可能是姜哲的高级黑。
入夜,林成风果然带着苏樱去了百乐门。
百乐门,C市有名的高档娱乐场所,它涵盖了酒吧赌坊娱乐等多方面的娱乐项目,又称不夜城,因为这里一整夜都灯火通明,乐音不消。
苏樱在和姜哲结婚之后来过一两次,她不太喜欢这里,这里虽然繁华热闹,名流汇聚,同样的,它肮脏到不堪入目。
苏樱还记得最后一次来这里,就是为了来看这里新来唱歌的小姑娘,据说她唱歌很好听,姜哲十分喜欢,每隔几天就要来听一听。她十分好奇,更不知道姜哲还有了听歌的好习惯,终究是没忍住,来听了。
那个不过二十出头的小女生,一见到她就害怕得瑟瑟发抖,仿佛怕她活剐了她,唱的歌也好听不到哪儿去,她十分扫兴,这么小的胆子,见到姜哲能把歌唱好?
不过从那天之后,她倒是再也没有听说过那唱歌女郎的消息了,也不知道是真的害怕,走了,还是姜哲把人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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