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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司,各捕所捕卒,有缉拿捕盗的职责,也有维护汴京城治安的职责。
在他们眼皮子地下,潜藏着如此毒瘤,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须知,汴京城境内,那是五百步一捕所,密密麻麻的遍布汴京城。
如此情况下,还有烂泥人在汴京城内为祸,可见他们有多疏于职守。
他们但凡是认真一点、谨慎一点、用心做事一点,烂泥人也不至于嚣张至斯。
当然了,此事也并不是全是他们的错。
问题的根子还在大宋的制度上。
汴京城的治安,巡检司能管、开封府能管、五城兵马司偶尔也可以插手。
三个衙门,在职权上有所冲突。
他们总想着有人会替自己去干那些脏活累活,所以什么也不做。
互相推诿,互相依赖,就给了恶人可乘之机。
此外,汴京城内权贵众多,又有许多御史言官。
开封府权知府,那是朝中重臣,多少还能管一些人。
可五城兵马司和巡检司的官员,在朝堂上就没多少地位。
所以汴京城内权贵们欺压良善、胡作非为,纨绔子弟们跑马为祸,他们都不敢管。
御史言官总是喜欢指责这个指责那个,总是喜欢越过法度流程,去干预一些事情,以彰显自己清贵的身份。
如此一来,汴京城内管理治安的衙役、兵卒,除了能管理管理百姓外,其他的什么也不管。
上上下下都信奉着那种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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