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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时初,丁子县,富贵家酒楼门口,还是上回那个挺有眼力的伙计守门。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
他不等郑邦在站前街道上,停下牛车,就跟上回一样,抢先将郑邦和萧琼枝拉了一车野猪过来的事,向店里的掌柜禀报。
掌柜连忙大步走出来,冲郑邦和萧琼枝打招呼。
上回他买了狼肉不久,就筹集人手,准备在下午,向全体县民们做宣传。
谁知道,郑邦和萧琼枝给他店里卖狼肉的事,恰好也在这个时候,被人都给传开了。
他一打听,才知道,郑邦和萧琼枝卖狼肉的当天,去县衙告朱县尉、朱玉等人试图谋害他们,却误伤了另两个人的事。
据说,这事,不仅令一直规避与朱县尉相关人事、起冲突的许知县大爆发,连路遇这事的昭太子殿下,都路见不平,出面支持他们。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他们的背景和身份,比表面看起来,远远要显赫、尊贵。
虽然,他压根就弄不明白,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要这样深藏功与名,留在乡下,打猎赚钱,但是,他们这样的行为,等于是给了他,攀附上他们的机会,多好呀。
“大英雄,小姑娘,今天你们这些野猪,我按上回我那个朋友买你野猪的价格,全要了!”打完招呼,掌柜只是略扫了一下、牛车上的十三只野猪,就迅速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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