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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发律师函!
在赵总监看来,王桓的那篇微博,已经涉及到了强烈的诽谤,并且严重干涉到了华鑫传媒的利益。
并且《武林外传》的名字,严重抄袭《武林密传》,这完全是公然侵权。
叔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
发律师函!
赵总监面色阴沉。
华鑫传媒的公关团队,在王桓发布微博的时候,就已经着手一系列的工作。
所以当赵总监吩咐下去后。
华鑫传媒立即在全网公布了一篇措辞严厉的律师函:
“华鑫传媒就今日某明星发布的微博消息,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一:请对方立即删除相关微博内容,停止对本公司旗下电视剧《武林密传》的诽谤、污蔑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
二:请对方删除微博后,立即在各大媒体上公开道歉。以澄清事实、消除对华鑫传媒的负面影响,并慎重函告其他网友和媒体立即停止转发、宣传、以及转载这篇微博。
三:鉴于某公司某部电视剧的名字,涉嫌严重抄袭《武林密传》,请对方以及对方公司立即更改电视剧的名字,并且公开道歉。
本律师函在发布24小时后将会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如届时相关当事方未按照本声明要求删除侵权内容,或继续发布、转载上述谣言的,华鑫传媒律师事务所将采取民事、刑事诉讼等法律措施,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又是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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