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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线相较,若将奢比之前的单刀赴会视作直上南天门,那,这会儿带着大队人马择路而动,便是贴地平移,曲折绕道先向了东南丘陵。
当然,这所谓丘陵,只是高度落差的比喻。
实则,一路向前,红白相间的砂岩地带走尽后,便觉脚下渐软,颜色变沉,入了黄土平原。平原再往前,则见土地沙化,入了荒漠。
灼热渐起,水分渐失,绿意锐减。
原先的葱葱郁郁,渐见斑秃,最后终至草木尽去。只剩了一株一株不肯相亲相近的百岁兰,张着蛇形的阔叶,东一块西一块地仰面摊在地上。任性且又颓丧。
偶尔有那么一两位活泼些的,会在胸口配一捧朱红的球果,与沙地的颜色相映成趣。
一路行进,地表的颜色从最初砂岩上的红白相间,转成了平原上的黄褐,到了这里,又开始变得红艳起来。
那样浓烈而又灼热的红,大片大片地蔓延着,好像弗朗明戈舞者散开的裙摆。又像,小楼昨夜东风后,记忆中翻涌的血流成河,在颜色和温度中勾勒着死亡的苍凉。
落尘没有旖旎绮思,也还没有嗅到死亡的气息,于他眼中,这一片红色的沙漠更像瑶池泼下的美酒,多少有些让人熏熏然。
其实都不是。
不是舞者的裙摆,不是血染的故国,也不是瑶池的葡萄酒。
只是一地朱砂,和风一样,都是上天遗落在此的玩物。
一阵漫卷过后,借着风的手,将这一地朱砂雕琢成他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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