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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云逸还想过写仙侠小说,毕竟神话传说一直都被大家津津乐道。
不过写仙侠小说也有不小的风险,万一被痴迷于求仙问道的大佬盯上。
先不说能不能自圆其说,就算能圆得回来,催更也是会要了老命的。
假如这位大佬刚好是当今圣上,估计十有八九,自己得被那些所谓的忠臣义士,给直接干掉了。
仔细想想,为了几两银子搭上一条性命,这买卖实在太不划算了。
还是老老实实的抄《红楼梦》吧!
一番考量下来,云逸的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于是大笔一挥,几个潇洒的字迹便跃然纸上。
红楼梦/曹雪芹。
是的。
虽然云逸想要通过抄书赚钱,不过他还没有厚颜无耻到,直接署上自己的大名。
用曹雪芹先生的名字当笔名,也算是为《红楼梦》在大周王朝的传播出一份力。
这样一来,抄袭的行为也就成了搬运,顶多算是跨时空的文化传播。
自己让曹先生的大作,在大周王朝广泛流传,适当收取一些劳务费,这不过分吧?
云逸如是想着,便开始了他搬运工的生涯。
由于自小练习行书,所以长时间用毛笔书写,对云逸来说并没有什么障碍。
而且相比于楷书,行书在书写速度上更胜一筹,刚好适合用来码字。
一部《红楼梦》有将近百万字,如果全部用正楷书写,估计都能把云逸的手给写废了。
忙碌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云逸连续奋笔疾书两日,也才写了不到三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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