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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明不是太想搭理丁修这个曾经的情敌,之所以卖力的学武术套招,何尝不是不想在丁修面前丢人。
谁知道武行一点眼力劲没有,上来就让丁修教导自己。
这不是伤口上撒盐吗。
丁修说话嘴巴也毒,张口就是有脚就行。
「小明,看好了,先这样,再这样,最后落地,很轻松的。」
丁修在教学之前,不忘来个动作拆解,让黄小明难以学会的动作在他身上轻轻松松,半点压力都没有。
比吃饭喝水还简单。
也难怪丁修说有脚就行。
不过黄小明仿佛没有脚似的,又学了几次都不会。
接过赵丽影的保温杯,丁修客气道:「精髓都掌握了,差的是时间,就照这个来,学会是早晚的事。」
太笨了,一点武学天赋都没有,他懒得教。
领悟差不说,身体状况不是太好,首先平衡不行,然后是协调性弱,筋骨硬。
这种演员拍武打戏会很吃力,将来能不拍还是少拍,武打不好看不说,容易受伤。
这点还不如王保强,保强的柔韧性非常好,身材矮小,长得不帅是缺点,也是优点,如果演反派的话肯定是把好手。
黄小明没听出丁修话里的意思,只知道他不教了,要走了,自己不用再「寄人篱下。」
「麻烦修哥了,那我再练练。」
「举手之劳,小意思。」
回到原来的位置,丁修翘着二郎腿,低头。
名字叫鬼吹灯,是本盗墓题材的,写得很有意思,有模有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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