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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斜照,万物如画。
丰县往南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蹄疾驰。
马上之人,一人腰间系着一个只有拳头那么大的酒葫芦,另一人则是身后背着长弓,腰间挂着囊箭。
许久,天色渐昏,腰系酒葫芦之人突然勒马慢行,背弓之人也赶紧勒马,相傍左右。
“咱们已经跑了二十多里,他们应该追不上了。”
周平说完从腰间解下酒葫芦,拔出葫芦塞,托起酒葫芦喝了一口。
“少君,你为何如此怕结婚?”
张武想不明白,少君现在已经二十岁,早就该结婚了,为什么还要逃婚,而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周平笑笑:“不是怕结婚……跟你也说不清楚,男儿何患无妻,又何必急在此一时!”
“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周平突然狂嚎出两句诗。
张武一脸傻笑看着周平,自己这位少君的颠狂病又要发作了。
“你笑什么?知道是何意吗?”
周平见张武看着自己傻笑,不由问道。
张武摇摇头:“是何意?”
“这是说,这天下没有人不认识我……哈哈哈,叫你读书你又不读。”
“少君,我只会射箭。”
“那也要识字,不然以后怎么当将军。”
“少君,我也能当将军吗?”张武有点不敢相信。
“必须能啊,不过以后你得多练习骑射之术。”
“哦。”
周平觉得自己很幸运,两年前偶然在路上遇到张武。
那时张武才十五岁,饿倒在路旁,如果不是自己遇到,把他救回家,他当时可能就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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