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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昭抿着唇,一言不发。
他的视线落在书桌上的文房四宝,研好的朱砂墨色泽褐红。
张千帆看得心酸,这活原来是他干。
“宋总该不会是嫌字太难看,不想露拙吧?”程星阴阳怪气。
宋昭白了他一眼,上前拿起毛笔。笔杆由象牙制作,整体坚硬、细腻,手感极佳。
“拍。”他冷声开口,目光黏在女人身上。
陆皎的风姿会给全世界欣赏,但这一环节诉说了她的所属权。
朱砂墨,红色的墨水,可在古法中却是禁忌。
镇妖、抄经、讣告、祈福……还有绝对的权威。
在古代,皇帝会用朱砂墨撰写圣旨。
陆皎倚靠在美人榻,双肘撑起,腰线下压。
宋昭坐在美人榻的一旁,他站起身临摹着桌上的书法。
他行的草书,错乱杂章。
袅袅一眼,流畅的笔法顿住,墨水在宣纸上渗透。
下一秒,他盈盈握住陆皎的脚踝。
肌肤比宣纸更为白皙,青色的旗袍争相呼应。
毛笔一转,触上美人的肌肤。
皮肤的弹性、毛笔的张力,每一处都需要力度的掌控。
太滑了,没有丝毫阻力。
褐红的字迹在雪白的腿部留下痕迹。
在爷爷的熏陶下,二人常练书法。
宋昭擅草书,陆皎擅楷书。
狐狸眸微微眯起,狼嚎的笔尖有些刺痒,她能感受到宋昭的每一次用力。
用笔巧妙,过渡有序,字间平衡,章法轻重清晰。
宋昭的字,比之前更狂,个人风格尤为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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