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很快。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相反。
连续三年。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就是为了左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不要知法犯法。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要遵纪守法,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
主观上。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
因此。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用以去犯罪,也跟秦牧无关。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
「原来是这样,up想的果然远,学法的人太恐怖了。」
「这年头,真要不懂法的话,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
「学法的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顾之忧的,那这次张三……岂不是又要进去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ongcai666.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