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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每次打围,不管是杀下来熊胆,还是扒下来皮子,卖了钱就全交给王美兰。这是老辈的规矩,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在这个家里,别说赵军了,就连赵有财拿回来工资,也得全上交给王美兰。然后,再由王美兰发给他零花钱。
但王美兰从来不亏她大儿子,所以赵军手里一直都没缺过钱。
只不过这当妈的,对儿子是一个态度,对老头子又是另外一个态度了。
但这是赵有财自己作的,在他往棉袄里藏钱的事暴露前,王美兰还真不限制他花钱。那时候的赵有财,可是挺黑呀。卖张猞猁皮敢眯下一多半的钱财,这胆子得多大!而现在的赵有财,也是够贪心的。他就想卖了野猪,赚的钱都由自己支配,而不是领王美兰那几十块钱的赏钱。
可要是这样的话,就得赶赵军娘俩都不在家的时候,赵有财领狗上山打围,打着野猪就给刘仁山送去换钱。然后再把狗都带回来,神不知鬼不觉的。
只不过,王美兰很少有一天都不在家的时候。但赵有财想起来了,之前赵军母子去岭南采购的时候,自己还进山去打野猪王了呢。
虽然最后功败垂成,但赵有财认为那非战之罪。而且,自那天一枪爆了猞猁,赵有财颇有些意气风发。
想到此处,赵有财就提了一嘴,想让王美兰跟着赵军去卖棒槌。一道长岭分两省,岭南那边的供销社,收棒槌而不收熊胆、皮子。而岭西这边跟岭南还不一样,供销社收熊胆、皮子,但不收棒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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