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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浩的奏章,底稿虽然早就流传于外,但奏章本章,却迟迟没有下发,人们都几乎以为上头要将之“留中”了。但吴奏终于还是发了下来,诏书似乎没有表明什么倾向性,只寥寥数语,大致意思:此议是否合适,诏太常寺“广咨博询,期于允当”。
理学一派已憋了好一阵子,当下立即发声。
光禄丞宣安上书,中心思想:谥岳飞以“穆”,合适的很!
宣安说,以“穆”字为不美,这是误读,“穆”字若不美,周穆王、秦穆公又该置于何地呢?这两位,可都是一代明主啊!此其一。
其二,中情见貌曰穆,臣浩大约就是因为这个,才以“穆”为不美?可是,“中情见貌”,难道不是对岳飞之的评?岳飞这个人,小不如意,就给上司甩脸子,甚至撂挑子,甚至——连高宗皇帝的面子都不给!这不是“中情见貌”,啥是“中情见貌”?
谥法,是要如实反应一个人的行为、性情、品质,“美谥”不是“虚美”!UNDERSTAND?
说的头头是道,顺便还将岳飞损了一把。
事实上,对上司(包括皇帝)“甩脸子、撂挑子”的事情,岳飞确实也干过,还不止一次。
但立即就有人上书反驳。
上书人叫做张湜,是个太学生。
张湜说,首先,周穆王的“穆”,是“生号”,不是“谥号”——也即是说,是人家在位时的王号,跟今天的荣王、宁王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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