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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正统年间,京城有一个小官,姓封,名邺,字汉藩,老家正是北直隶保定府定兴。
他是洪熙年间的进士,自打考中了,便离乡背井的去做官,把祖上传下来的三百亩良田都能交给了妻子方氏的哥哥方安去经营。
方安字思危,原来在村里教村学,是个忠厚老实的人,头一年租子收齐了,他就换成了银子,给封汉藩送去,他妻子刘氏说道:
“你一年跑断了腿,鞋底子也磨穿了三五双了,这钱就白白的都送于他?”
方安道:“我们的吃穿花销,不是都用的这钱?为人不可贪心太过。”
刘氏听了直冒火:“我怎么贪心重了?我这还不是为了你们封家受用?”
刘氏吵吵嚷嚷,闹了一夜,方安也不理会,第二天早晨依然把钱送到封汉藩任所去。
那个时候,封汉藩不过是小小的县官,又清正廉明,日子过得也不宽裕,却无论如何不肯收下这钱。
方安无奈,只好又把银子带回家,对刘氏说道:“这银子你好好的收藏着,万万不能动用。以后每年的银子都积攒起来,等他急需的时候拿给他用。将来有了外甥,帮外甥成家立业,有了外甥女,就用来置办嫁妆。”
刘氏口中答应,心中却暗暗欢喜,心想:“我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他们夫妇却半个也没有,以后不只是年年的地租尽归我,那三百亩良田怕是也都归我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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