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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丁凡一点都没有发疯,反而是十分的理智,只是因为丁凡不会养猪,再说了,丁凡自己都住在派出所里,周围也没有地方养猪啊!
谁听说过,有人在派出所里养猪的?
所以干脆找人代养,自己出钱,来年野猪下了崽子,在分一半的猪崽子给他,想来用不了几年的时间,翻身屯里就能有不少的养猪大户了。
再说了,丁凡那天吃了野猪肉之后,就觉得野猪的味道,要比正常家里养的猪要好的多,肉质更加有嚼劲,而且里面的油脂都包裹在瘦肉上面,吃上一次,在吃家猪的肉,简直是没有办法比。
要是将这种猪肉都买到外面去,怕是有人疯抢了。
所以按照丁凡的想法,这些猪,都叫屯子里一起养,将来可以搞一个养猪场出来,把野猪肉卖出去,还愁翻身屯不翻身了?
只是这件事郑三炮觉得不妥,因为这样一来,屯子里的人就是平白沾了丁凡的便宜,叫人心里都有点过不去。
因此在郑三炮的帮助下,很快就将王老实叫到派出所来,当面跟丁凡商量这件事。
而王老实这个人,也真是人如其名,真是老实的要命,一听说要到派出所去,两腿都在打颤,心里还在想着自己从来都不惹事,怎么就无缘无故的被人找到派出所去了?
等到王老实到了到了派出所之后,两腿打颤的跟丁凡打了招呼,双手还在自己的衣服上不断的揪来揪去的,似乎非常的紧张,就连跟丁凡面对面都十分扭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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