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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一只大雁从空中飞过,猎户眼疾手快,将一支箭放在弓弦上,弓弦搜的一声将箭射出去。
那只大雁挣扎了一下,就好像石头一样落在了地上。
江禾曦捡起那只大雁,大雁的羽毛中带着一些淡淡的黄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江禾曦,好像并没有任何的恐惧。
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金丝雁吗?相传这只雁是祥瑞的象征。如果随随便便就将它煮来吃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江禾曦看看大雁受伤的地方,是右边的大腿,幸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有一点点的破皮而已。她捡起大雁对猎户说:「壮士呀,这么漂亮的大雁,我们吃掉可惜了,要不我们留下来,也可以用来传捷报呀。」
一个年纪娇小,皮肤黝黑的小猎户插嘴道:「看来夫人还是面次心软,这样可难成大事呀。」
旁边一个有经验的猎户瞪了他一眼,严肃地说道:「你懂什么,别乱说!」
霍景琛听到声音走过来,看到手里拿的一只金丝鸿雁,连忙走上前去,抚摸着这只雁,说:「当年我们在边境伏击金兵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鸿雁给我们报的信,真是我们的吉祥物呀!」
江禾曦看看霍景琛,问道:「我们把它养起来,将来给我们传捷报好不好?」
霍景琛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当然好啦,这样的鸿雁,只怕你有本事也找不到呀。」
江禾曦看看那个小战士有些灰心气馁的样子,连忙递给他一块大的腊肉,说:「小兄弟,别丧气。你这只鸿雁,论价值来说,可不比几十只野猪的作用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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