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赵昺看得心惊,也愈发入迷,乃至王德几次催促休息都没能让他放下,晚膳也只是稀里糊涂的吃了几口,就又沉浸其中,直至夜深才揉揉眼睛放下书,叹道:“自己逞什么能啊?”
看了一天书,并不是说赵昺已经就成了法学专家,而是对大宋的司法体系有了基本的认识,而熟记法条那是司法人员的事情,他根本没有必要精通,只需了解立法原则,司法体系及审理程序和监察制度就可以了。
赵昺发现其实宋朝已经或者说曾经建立了一个专业、专职的司法官员队伍。在州府一级一般设有三个法院:当置司、州院与司理院。有些大州的州院、司理院又分设左右院,即有五个法院。当然一些小州则将州院与司理院合并,只置一个法院。
每个法院都配置若干法官,叫做“录事参军”“司录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主管当置司的推官、判官,他们的主要工作也是司法。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都是专职的法官,除了司法审案之外,不得接受其它差遣,即便是来自朝廷的派遣,也可以拒绝,即“虽朝旨令选亦不得差”,以此保证专业性。
更让赵昺惊讶的宋朝的司法官是十分专业的,他们在获得任命之前,也如现代一样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这个司法考试,宋人叫做“试法官”,由大理寺与刑部主持,两部相互监督,以防止作弊,并接受御史台的监察。“试法官”每年举行一次或两次,考试设置也极为详密:每次考六场,其中五场考案例判决,一场考法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ongcai666.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