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唉,这场起义,要断了自己经济,这下麻烦大了……”
郑轩一边骑马,开始遐思云想。
自从施琅统一台湾,郑克爽“纳土归诚”之后,郑轩所在的郑氏分支长老,就带着属下家眷就逃到了兰阳平原生活,因为那里不受大清管辖。
但那里的生活,却让人感到心酸。
十分地荒凉,而且还居住了两千人左右的平埔族泰雅系的一支——噶玛兰人。原本这些番人也充满敌意,是经过百年的消磨,才承认彼此存在并开始交流。
到了郑轩的手上,才真正地完全融合在一起。要不然,还会偶尔出现平埔族猎杀汉人,或是汉人打死平埔族人。
这一时期死亡率也高得惊人,疟疾横行,传染病也颇多,甚至天花也流行过一段时间。原来的郑轩就死在了天花手上,只是来自一个异世的灵魂,占据了他空壳。
那年郑轩十三岁。
自从得了天花康复之后,所有人就觉得郑轩变了一个性格,突然从一个小毛孩性格走向大人。
平定汉人与平埔族还有泰雅人的关系,用了两年时间。
随后开采金矿,偷渡海峡,结交了福建商帮,贿赂沿岸汛塘,河所役,开始走私茶叶瓷器生丝,当然还有一项最重要的贸易——人口走私。
让噶玛兰从一个一两千人口发展到二十万人口的城池,花费整整五年时间。
这五年尽显苦涩,有时候沿岸水师游击,参将脑子抽了根筋,为了再捞一笔,多次扣押走私船,甚至还开出了百姓一担重,价格一两银子的过路费,。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ongcai666.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