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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赣、宁起事的时候,曾由袁总统运动国会,请他提出征伐叛党的议案。那时参议院院长张继,已受国民党连带的嫌疑辞职而去。此外国民党议员,因赣、宁起事,屡战屡败,害得大家没有面目,你也出京,我也回籍,于是国民党失势,进步党愈占胜着。袁政府本利用进步党,进步党也愿受指使,遂由汪荣宝、王敬芳两议员,提出议案,咨请政府。大致说是:"临时政府,曾按照约法,组织正当机关,此外有潜窃土地,私立名号,与政府反抗,就是背叛民国,为四万万人公敌。政府为维持国家生存起见,应适用严厉方法,对待乱党。本议院代表民意,建议如右,相应咨大总统查照施行"云云。两个议员,即可代表民意,若一位大总统,应该作民意代表了。袁总统得此议案,越觉冠冕堂皇,竟饬北京检察厅,传讯国民党议员,谓:"黄兴是否党魁?党中人如与联络,应由政府取缔,否则由党人自行宣布,立将黄兴除名。"国民党议员,无法可施,只好开会公决。有几个自愿脱党,有几个自愿去职,方在危疑交迫的时候,忽发现一种秘密条件,系是四月内的事情,至七月间才行宣露,为两院议员所得闻。
看官道是什么秘事?原来大借款未成立以前,政府却向奥国斯哥打军器公司,密借款项三千二百万镑,约合华币三千二百万圆,实收额系是九二,担保品乃是契税,利息六厘。约中并附有特别条件,须以借款半数,由公司承购军械。赣军事未曾发生,已先借款购械,且严守秘密,老袁毕竟多智。双方早已签押,政府却讳莫如深,一些儿不露痕迹。等到百日以后,方由外人间接说起,传入议员耳内。议员闻这消息,无论是进步党,与非进步党,统说政府违法,不得不向政府质问。政府无词可辨,只有搁起不答的一法。偏议员不肯罢休,接连递交质问书,那时政府无可抵赖,不得已实行承认。议员不便弹劾袁总统,只好弹劾国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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