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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奇怪的队伍出现了。
他们有约莫三百人,各个披着厚实的皮革,头上顶着绒帽双手穿戴手套。皮衣之下是另一层皮衣,皮带束腰其上挂着手斧和匕首。
他们的背上都背着棕色粗麻布的双肩背包,包里塞着一堆麦子和肉干,乃至烹煮用的小陶罐和勺子。
搭帐篷用的麻布被卷起来,捆在背包上方。他们以引为傲的剑也挂在背包上,不少人还携带了木头十字弓和三十多支轻箭。
他们的负重已经极大,故而每个人还拎着一支捆上匕首的哨棒充当行军手杖。
如此装束也算是猎人?说他们是一支远征军也完全不为过。
这群人都有一双巨大的黑色眼睛,那当然不是眼睛,而是佩戴护眼的墨镜。
如此种种真是看呆了远道而来的老埃里克一家。
他根本想不到,狩猎的罗斯人居然这么讲究。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他们才有强悍战斗力。
一头大熊恐怕相当于多名勇敢战士的战斗力。
老埃里克在东方探险的时候,偶遇过一群人(实际是克里维奇斯拉夫人)的猎熊。那些家伙端着铁制的长矛,二十多人废了很多力气,才戳杀一头熊。
他也看到了,狂暴的熊一个巴掌,就把一名猎人拍死。
那些家伙需要买盐,自己恰好愿意卖到一批盐,可他们拿不出银子就只要出售皮革。
在丹麦地区,当地的熊早被杀了个干干净净。熊被所谓力量鄂象征,老埃里克很清楚那些丹麦领主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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