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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回到家,已过午正,草草吃了点东西,即命两个侍婢——略苗条些的名云英,略丰腴些的名雨娥,云英铺纸、雨娥研墨,何侍郎吮毫搦管,要做大事了——
练字。
他打小就对古籍感兴趣,繁体字的读、写,都没问题,书法——少年宫时代,练过一年半载,隶书还过得去,楷书则七扭八歪——隶书容易嘛。
可身为散骑侍郎,写字儿不能难看呀!
别的不说,就说若和卫握瑜大美女鱼雁往来的话——须知,卫瓘以下,卫氏男女老少,有一个算一个,几乎都是书法大家!自己的水平,给卫瑾做徒弟——不,做徒孙的资格都没有吧?
一看到自己的鬼画符,啥好感都败光了吧?
所以,虽然在此时代,纸张还是奢侈品,竹简还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但这个钱,不敢省。
幸好,魏晋之交,正正是隶转楷的时代,只练好隶书,一时半会儿的,勉强也可搪塞藏拙了。
落笔不过一、两刻钟,过了初初的涩滞,开始有惊喜——多年不见,俺的法书,竟似自个儿偷偷的上了层楼?
愈写愈是得心应手——到了后来,甚至自觉,以俺目下水平,就是给卫握瑜做个徒弟,也未尝不可嘛!
再试着写几个楷字——也没有那么七扭八歪了!
本以为自己天纵英明,不知不觉,已量变而质变,质变而再质变,后来想明白了:怎可能?——这其实都是同姓名者留下的身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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