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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知县程之敦捡起掉在地上的书信,拿起一看,只见信上写道:
学生莫问稽首知府田大人:
夫知府者,掌一府之政令,总领袁州四县,本应体察民情,勤政爱民。
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此皆乃大人之职责。
然宜春县令郑秋平,主簿王应宝,县丞朱一浩,卫指挥刘世忠等人,借剿匪之名横行乡里,致百姓亡七人,伤数十人,劫掠乡里,奸**女,此谓之官乎?
今我举义旗,惩杀贪官污吏,为民除害,亦是为大人除害。
今府衙汪孟卢三位大人已移师温汤,府尊可派人携谷五千石,银三千两以换三人。
吾以七日为限,七日内,三人安危毋虑。
七日后,学生恭迎府尊大驾!
看完信中内容,程之敦也快要气炸了。
“这厮竟是读书人,如此恶贼,枉读圣贤之书!”
田有年叹道:“催科(程之敦字),而今如之奈何啊?”
程之敦起身说道:“府尊,咱们身边带有六百兵马,不如直奔温汤,将这群反贼一网打尽,救出三位大人。”
田有年一听赶忙摆手道:“不可不可,那莫贼身边有一千五百多人,咱们才不过区区六百人,其中五百还是临时招募的乡勇,战力甚至不如反贼。
以六百对敌一千五,这无异于以卵击石之举。
再说,咱们这点人马,连守城都才堪堪足够,哪里还能主动出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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