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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就连足智多谋的邬思道都觉得棘手,这样的大案可以说前所未闻,从邬思道的本心来讲,这些贪官污吏皆都该杀,大明可以说对于官员并不薄,尤其是像朱怡成这样的皇帝。
朱怡成在建立养廉制度后,大明官员的收入已经不低了,只要安安稳稳做官,仅凭着每月的俸禄和养廉银,这些官员就能过得比普通人好许多,再加上官员本来就有的特权和一些潜规则的收入,待遇并不差。
其他的不讲,仅仅就说廖焕之吧,以他的级别和兼职再加上爵位,每年朝廷给他的钱就超过了二万五千元,这笔钱足以让廖焕之过上极好的生活。
至于那些低级官员,普通知县除去俸禄外一年的养廉银就有一千二百元,相比之前三十六两,也就是折合四十银元的收入已是天壤之别。可就是这样,这些人依旧还不满足,借着朝廷收入暴增的机会大肆贪污,甚至还勾结起来做出了如此惊天动地的事,这些人死不足惜。
无论是邬思道还是廖焕之,他们当年在朱怡成建立养廉银制度的时候,朱怡成曾经特意警告过他们,当初的原话他们直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朱怡成还未登基为帝,只是以监国名义,原话说的清楚:“孤立了养廉银,既是给官员们的恩赐,同样也是督促!假如谁左手拿了孤的养廉银,右手又朝百姓口袋里伸手,一旦查出定严惩不怠!孤倒是要看看,什么人有这么大的胆子,祖宗之法尤在,剥皮揎草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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