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营区的那一晚上,开饭的时候,罗兴刚坐下,炊事班长上来就在他面前放了一大碗鸭汤。
鸭汤清澈,浮着一点点油星,里面搁着一只鸭腿。
整整一只鸭腿。
罗兴一愕,问:“怎么回事,老李?”
炊事班长姓李,双手在围裙上一搓,笑着说:“是队长吩咐的。”
然后朝罗兴竖了竖大拇指:“今天,你是英雄!”
英雄?
罗兴又愣住了。
今天自己只是烫伤了双手,身上没有别的伤。
队长连岳说了,要为他请功,指导员也说了,要亲自操刀写材料送到指挥部去。
对于这些夸奖和赞誉,罗兴反而不习惯了。
他还是更喜欢连岳对自己和自己手下的兵那种凶巴巴的样子,动不动就骂“兔崽子”时候的说话方式。
其实倒不是连岳生来就是个脾气大的人。
但是连岳有一点,在雷场上很凶。
队里的兵都说,队长连岳上了雷场就是雷公。
防护服重,而且穿在身上捂着容易腌着皮肤,起痱子不说,还烂档,如果是夏季更要命,下完雨出太阳,穿上防护服那就是焗桑拿。
所以很多兵都不喜欢穿。
但是连岳在,就一定要穿。
谁偷偷不穿,连岳发现上去就是朝屁股上踹一脚,然后会骂你个一佛出世二佛涅槃。
用他的话说,我宁可狠狠踹烂你的屁股,也比上了雷场被地雷炸烂你的屁股强!
还有指导员。
罗兴喜欢他板着脸,用一种政工干部特有的口吻严肃又婆妈地批评自己,说自己江湖气,说搞什么老大老二老三,这是部队,不允许有地方的哥们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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