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霸从来都是傲气的天才。
如果他看不上眼的,无论是谁,都不会认同。
血滴刀在诸葛亮的眼中,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帮手。
但在李元霸眼中,连蝼蚁都不如。
他的主人是捉鬼龙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收的废物。
如果收一个连蝼蚁都不如的血滴刀当朋友,那也太打击他的骄傲了。
就好比他第一次看到凌天鬼王,如果不是林天佑从三岁的时候就收了当小弟,他根本不会认同凌天鬼王的存在。
强者就要有强者的骄傲。
更要有强者的牌面。
要当龙王的朋友,先混个准鬼帝再说!
诸葛亮自诩能说会道。
可今天,却被一个被雷劈死的毛头小子,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诸葛亮,李元霸说的没错啊,咱们的主公可是捉鬼龙王,是上天都嫉妒的天骄。
跟他当朋友,如果实力太弱,不仅丢了主公的脸面,连同咱们这些英灵,也会跟着没面子的。”
英灵曹操也笑着走了上来,在维护主公的威严方面,他还是站在李元霸这一方的。
“好吧,是我说错话了,我向大家认错。
血滴刀冯吸犯,我再也不会建议主公收他,除非他甘愿当主公的鬼仆!”
诸葛亮也是个大丈夫,明白自己的话可能对主公产生不好的影响,便立刻就拱手向众英灵道歉。
他的认错态度,让林天佑很是满意。
觉得这样的英灵,才能更好的相处。
有了众英灵的意见,林天佑这才笑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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