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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王挺着大肚皮,反剪双手,在村中的石板路上迈着方步。寨王后面跟着一条黑白相间的杂毛狗,尾巴竖得像杆旗,看上去,它比寨王还耀武扬威。
俗话说,神仙下来问土地,寨王是这里的“土地爷”。
但是,寨王却不把自己看成是这里的土地爷,他认为土地爷有些呆板。
他总把自己当土皇帝。寨王特别喜欢看有皇帝的戏,戏里的皇帝风`流快活,那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寨王所在的山寨是一个方圆几十里的大岭。大岭上稀稀落落几个自然村,千儿八百人,寨王说了算。
寨王大名叫郑爽。想起这个名字,他总是感叹,多亏他爹给他取了一个好名,让他活得爽快。郑爽十八岁开始他的爽快生活,一直到现在。
十九岁时,郑爽当了民兵营长,二十二岁当起了支部书记。支部书记这名太文雅,他不喜欢,他喜欢听山民叫他寨王。郑爽当了二十多年的干部,上头那方天都熟,那条路都通。
郑爽的眼里,大岭上的人就是他手中的泥巴,要圆就圆,要扁就扁。
郑爽常常对他曾经被誉为山寨第一美女的老婆说:“我寨王就是这个山寨的王,是这里的皇帝。我一声冷咳,就会有人脔心张开半天合不拢!”事实也的确如此。
王二苟当过兵,自以为见过世面,刚回来的时候血气方刚,仗着自己是转业军人竟在群众会上当面顶撞他。结果,他担子挑二百八,裤子打疙瘩。寨王让他家里穷得倒扣烂筐当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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