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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彻之愿位于黑水镇郊外一处不算肥沃的牧场四周基本光秃秃的不长草,也靠近石兰贸易站和高树森林。
约翰来到比彻之愿的时候看到的是一栋被烧的不是很彻底的房子,似乎在燃烧后不久下过一场雨,有很多地方都没有烧干净,甚至有一个房间只是被大火烧了一会儿,里面的东西甚至没有被烧到多少。
约翰在某房间角落内找到了在铁盆下的一张全家照的相框,上面是一家四口,除特莉丝外还有一对样貌好看的夫妇和一个看上去很可爱的小男孩,男孩大概八岁左右,他正拿着一块牛乳吸吮着,看摸样先前的一家四口很幸福。
“嘿,你是谁。”就在约翰收起相框内的照片时,一道声音从屋子外传来。
约翰闻声望去,是三个打扮穷苦的流浪汉,他们手里拿着不知道从那打到的野兔,还有一些野菜,他们似乎正要做一顿美味的兔煮野菜。
“你们来这多久了?之前就在这附近吗?”约翰转身友好的问道。
“不是我们干的,事实上我们还帮忙扑灭了一部分的大火,还把那三具尸体埋了起来,还给他们一家三口立了个墓碑。”其中一个看了看约翰腰间的双枪解释道。
“我知道不是你们干的,你们之前有看到那伙强盗行凶吗?我是个侦探,负责调查这件事。”
“之前我们在附近的丛林里,大概五天前,我们在河边捞鱼,傍晚左右听到这里传来了枪声,所以我和哈特就跑过来查看,在我们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放火开始焚烧房子了,他们还用马车拉走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一个常年不打理胡子的家伙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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