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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三,永和县西面霍家庄。
此地处二省交界,远离城池,户不过百余,唯独春光明媚时,山间古柏云雾缭绕,景色美不胜收。
这里本就田土贫瘠,早些时候不过为荒山野岭,有一霍姓秀才采买土地,率仆童开垦修起亭台。
后来那秀才考得举人,在南方仕官十余年,回还乡里定居此处,代代繁衍,方有今日的霍家庄。
到如今,庄上已经传了六代人,出过两个举人、七个秀才,最高的霍老爷做到了正六品的扬州通判,前年升任正五品的赣州同知,但听说那边矿奴正在作乱,就没去上任。
何况这升官也着实没啥意思,跟贬职一样。
官职品级提两级,可实际上扬州的通判,那能和赣州同知一样吗?
霍老爷为人清廉,在扬州四年,没给富家大户干过作奸犯科的事情,除了胥吏送上来每人都有的常例银,其他的分文不取。
在扬州四年,霍老爷不让家族亲族任何人买田置地,每年将常例银七千四百两及俸禄折银六十五两运回老家。
常例的数目很吓人,可是在扬州,不能不要。
这份银子,是各县胥吏,在收各类钱财时,专门留出一份上交。
下面从知县到不入流的典史都有。
至于四品的知府、五品的同知、七品的推官甚至就连知府衙门里不入流的司狱也有。
他们都有了,不得再一份送往京师?
人人都有,你通判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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