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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威克是大陆酒店的金牌杀手,有东部第一杀手之称。
关于他的传说有很多很多。
传闻中,他曾仅仅凭借一根铅笔杀死了三个人。
杀性不可谓不重。
在酒店遭遇了四十七后,约翰·威克知道自己必须要重新调整之前的方案。
面对一个各方面并不弱于自己的对手,他必须将对方的威胁放在比任务更高的优先级。
一边驱车一边思索着对策,突然他猛地一踩刹车。
车灯下,一坨黑影拦住了他的去路。
只撇见一眼,约翰·威克就心头剧震
像是他的狗。
约翰·威克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四周,打开了手枪的保险。
良久
他确定周遭应该没有埋伏,终于下了车。
走的近了,那种熟悉感愈加清晰。
约翰·威克深吸一口气,蹲下神将狗头翻过来。
“啊——”
他发出一声低沉的悲鸣
真的是他的狗。
它为什么在这?
明明将它放在了济州岛,这狗虽然聪明,但根本不可能跨越那么远的距离来到这里啊。
它被人抓过来的?
侥幸逃脱后又被人撞死了?
“o——”
作为陪伴自己好多年的忠实伙伴,这条黑狗已经如同他的家人一般。
此刻突然枉死在街头,约翰·威克一时难以接受。
正在这时,一旁的街角里走出三名醉汉。
看到约翰·威克抱着一只死狗,其中一人骂骂咧咧地:“看,那边有个傻批撞死了一只狗哎。”
另外一名醉汉闻言,打量了下约翰·威克的着装,又看看了停在路上的车,顿时升起了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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