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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达把事情起因和严重的后果反复说了几次,可沃姆完全没有放弃酒馆的想法。
“我们要守住酒馆,这是伯爵的命令,我会立刻向伯爵报告,在我回来之前,你不能离开酒馆一步!”
沃姆飞走了,曼达立刻收拾东西跑出了酒馆,刚跑两步,忽然觉得脚踝一阵剧痛,蹲下去一看,发现一簇丝线缠在了脚腕上。
这是沃姆的虫丝,已经勒进了皮肉,曼达用刀子挑了几下没挑出来,想用金手指将它斩断,又怕这一下连自己的脚一并斩断了。
他试着往远离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越收越紧,往靠近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松紧不变。
好个蛀书虫,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手段,真是条看家护院的好虫子。
曼达一瘸一拐回了酒馆,借着烛台看到门上、窗上、柜台、酒桶到处都有细密的虫丝,尤其是门上,几乎结成了一张网,网上还留着曼达破门而出的窟窿,身形的轮廓非常清楚。
自己的身上不知沾了多少虫丝,曼达知道虫丝的厉害,想靠自己清理干净是不可能的,只能等沃姆回来。
他早早关了大门,蜷缩在酒桶旁边,握着险兆吊坠向赫尔墨斯祈祷了整整一夜。
手边放着桌布、蜡烛和祭品,如果险兆吊坠变烫,曼达还剩下最后的道路,通过献祭向山羊老头求助,虽然他大概率不会帮忙,但总比坐着等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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