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汜胜之书,第一章看完,连看带注释,边做笔记,区区两百余字,李孟羲看了两个时辰。
有仆人送来了一只……烤大雁??
李孟羲无语了,这肯定是狗皇帝让人射的。
烤大雁,不一定好吃,但是,珍贵啊。
不珍贵,无法体现出皇室的威严。
李孟羲可太讨厌狗皇帝了。
拿筷子吃了一块,香料放的极多,但是,肉没烤烂,吃着不好吃。
李孟羲撇了撇嘴,还是勉为其难的吃点填填肚子算了。
吃完,李孟羲让人,把大雁送给弟弟去吃了。
李砖现在在太学上学,功课极多。
近来忙,李孟羲没时间亲自教导。
吃完饭。
李孟羲外出活动了两刻,然后又回来了,继续看没看完的农书。
【牵马令就谷堆食数口,以马践过为种,无虸蚄,厌虸蚄虫也。】
李孟羲一翻开选种一章,一看就乐了。
汜胜这个人写的是,牵一个马,让马去粮食堆,如果马吃了几口就不吃了的话,说明,这粮食生虫了。
如果马吃着越吃越香,说明粮食没有虫。
李孟羲就奇了怪了。
有虫没虫,直接看不就得了,用得着用马吃吗。
可能,有些虫子,会钻到麦种里,把麦子给蛀的只剩壳了。
所以,有时,可能从外表,看不出麦子有没有被虫蛀过。
因此,汜胜写到这个用马挑选粮种的方法,李孟羲感觉很新奇。
那么,为什么用马呢,可能是马不同于其他牲口,马这种动物,吃东西精细,有虫马就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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