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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风云 第三十七章 烽火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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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初年,当时每年各布政司及府州县都要派上计吏(会计)到户部,报告地方钱粮、军需等事,凡报册上钱粮之数,必须与部所定数字完全吻合,若有分、毫、升、合对不起来,整个报册便被驳回,重新造册需要盖印,上计吏赴户部皆预持空印文书(即盖上官印的空白文册)。如果遇到部驳,即随时填改。朱元璋发觉此事,以为官吏必用空印文书舞弊,给贪污大开方便之门,即下令将各地方衙门主印长官一律处死,诛杀相关官员达数百名,并将佐式官杖一百充军边地。

郭恒案发生在稍后数年,户部侍郎郭桓,征收浙西秋粮时贪赃枉法,结果被追赃粮七百万石并处死,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均被处死,供词牵连到各布政司的官吏,连中央派往各地的监察御史也“假御史之名,扬威胁众,恣肆贪淫”。杀一儆百,防微杜渐,杀尽贪官,从根本上用酷刑来惩治腐败,一直是作为开国皇帝朱元璋最常采取的一种形式。真可谓大开杀戒,血流成河。朱元璋杀贪官不仅杀得毒辣,而且特别敢杀。当时的官员上朝都是战战兢兢,只怕晚上回不来:“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

所以《大明律》、《大诰》、《武臣大诰》等律令,明确规定了对墨吏的严酷刑罚,有族诛(杀全家)、凌迟(千刀万剐)、枭首(砍脑袋)、断手、刖足、阉割等,当然最有名的就是就是剥皮暄草,先砍了脑袋,然后再剥皮,里面填上稻草,或挂在官衙左边,警戒官场。或制成人皮鼓示于土地庙,让世人唾弃。甚至还发明的有“铲头会”、“刷洗”、“抽肠”。所谓“铲头会”,是将五至十名囚犯推入预先挖好的坑中,用土埋至颈项,只把脑袋露出地面。然后,刽子手用特制板斧排将砍去,往往一板斧下去,便有数个人头落地。所谓“刷洗”和“抽肠”更加叫人毛骨悚然。前者是将犯人全身赤裸地绑在一张特制的铁床上,用滚烫的开水往犯人身上浇。顿时,犯人被开水烫得皮开肉绽。接着,行刑的刽子手,手持铁刷,在犯人烫烂的身体上用力刷去皮肉,直至露出白骨,“至尽而死”。后者则是将犯人剥去衣服,高吊在特制的架子上,刽子手用铁钩从肛门处伸进犯人体内,将其肠子钩出,再将肠子的一端系在石头上,旋即松手,此时“尸起肠出”,犯人便被活活地刳肠而死。.如此这般的酷刑让我常常无法看下去,常常掩书尤叹,既然刑罚如此残酷,为什么在明朝仍然是前赴后继的贪官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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