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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来说,约翰.肯尼迪这个进入大学就励志要拿普利策奖的年轻人在踏入社会之后,还是刚进大学的那个质朴的青年,他并没有那么多从事多年的记者生涯的那种暮气,相对于报社的那些老油条,他和今年刚刚进入报社的达斯汀一样,干的都是脏活累活,有点功劳还要被上面抢了去,却依旧保持着对生活和工作的人情,任劳任怨。
对此达斯汀非常介意,总是在抱怨,不过他也只敢在约翰.肯尼迪身边抱怨,在其他人面前哪怕是比他们只早一年进入报社的前辈们面前,他都是唯唯诺诺,唯恐得罪了人以后一辈子都无法在这个行业立足:毕竟新闻专业出来的,能够进《每日电讯报》就是初步成功了,要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被炒掉了,估计会被大学同学和老师笑一辈子的。
而约翰.肯尼迪因为同病相怜,总是愿意做那个倾听者,因此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好,用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两个人关系好到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程度。只要是在报社或者一起出任务,两个人都会时刻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以至于报社内有人怀疑他们是不是那种关系,直到有一天一个金发妹子开车接约翰下班,这才破除了这种无稽的谣言。
约翰.肯尼迪是一个习惯于把心事藏起来的人,经历了四年大学生涯的他为了心中的那个目的,早就把自己的心性锤炼的坚若磐石了,现在这点小挫折算什么,而且他也不是没有挽回的机会,一切的一切就要看那些厉害的中国年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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