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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
忽地下起淅沥沥的秋雨。
屋漏逢雨,凉意袭来,方鸿睁开了眼睛:“待到踏入后天六层,我就搬去飞云县,买一处小院。”
他住的木屋简陋,既不遮风,也不挡雨。
还是以前王三狗帮忙盖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木头发烂,处处腐朽,无法再加以修补。
“咦?”
方鸿眸光一动,微微皱眉,听到远处的哭声。
出门一瞧,榆树之下,有妇人抱着孩童的染血衣襟。
看到方鸿走过来,王三狗扛着一把锄头,低声说道:“家里孩子被野兽叼走了,只剩地上的碎布。”
此处是洛河村的边缘地带。
附近都是农田,再往外,是荒郊野岭。
虎豹豺狼,十分罕见,有时一年也碰不到一次。
王三狗:“年纪较大的农户,很多都后天二层,碰到了野外猛兽,挥挥锄头,就能吓跑。人多的话就一起围住打死,拖回来分了吃肉……孩子们太小,贪玩往外跑,碰到野兽就是死。”
被咬死还算好的,好歹留全尸。
像眼前这种,更凄惨,不知被野兽叼到哪里吃了。
……
方鸿回屋穿上新买的鞋子,走向周宅练武场。
“步行要四十分钟。”
“大约三公里距离。”
每日往返,就将近半个时辰,方鸿走到村镇的中心区域。
阴天秋雨,泛着凉意,路边就寥寥几个小摊小贩。
商铺开着门,没客人,冷冷清清的样子。
方鸿侧头看了看左侧的巷子,两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抱着头,缩成一团,坐在角落,身上已经湿漉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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