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场景忽然明晰起来。那是一个初秋的夜晚,有个年拎着啤酒瓶,像一个盖世英雄现在了他的生命里。
八年了,他从没幻想过这个人会再现。
水潭很深,没过头顶,底的石头长满青苔湿得要命。两个人在水里扑腾了好一会,叶时见心都要跳来了。
他疯了,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把脚底的人生生踹了去,然后一脚蹬在瘦子/上,瘦子疼得直打滚,又脱不手去碰那脆弱的伤。
原本胜券在握的事情突然起了变动,光头一鼓作气的士气衰了大半,叶时见趁着他发懵分神,反客为主将他推摔在地。光头手臂重重砸在尖石上,顿时疼得全身酸麻。
叶时见跪坐到他身上,毫不吝啬地压所有重量,他故技重施脱掉仅剩的T恤,将光头的双手反绑了起来,想着还不解气,顾不得光头那嘎吱嘎吱作响的僵硬关节,生生把他右脚掰了过来,两手一脚被倒吊着绑在一处,跟临上架的烤猪似的。
水潭边已经爬上来一个人,湿透了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单薄匀称的身形,罩和帽子漂在脏兮兮的水面上,一张比记忆中更加凌厉帅气的脸庞乍然映入眼帘。
他长高了些,也成熟了,却还是跟从前一样的清清冷冷。
叶时见走过去扶他,心跳的跟狂想曲似的。
长毛紧跟着爬上岸,还没站稳又被叶时见一脚踢了回去。
“别笑,”叶时见说,“没多余衣服捆他了。”
林老师回头看了怜的长毛一眼,依旧笑着,问叶时见:“这回我以拒绝了吗?”
“嗯?”叶时见没反应过来,“拒绝什?”
“我己跳水潭里了,以拒绝你妹妹了吗?”
完了。
叶时见想着,大概是逃不这个人了。
林子里传来杂的脚步声。
“警察!别动!”终于是赶到了。
“己人。”叶时见光着膀子走过去,一眼认了来,是近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于队。”
“叶时见?”
叶时见跟这个于队打过几次交道,而他本身在公安系统里也算闻名遐迩,原因主要有两个。
其一,退休张局的关门弟子,艺高人胆大,从警三年多破了不大案要案,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其二,这也是多数人记住这张脸的根本原因,帅。于队第一次跟他见面是在一起夜总会持枪杀人案现场,当时叶时见因为长得过于帅气又穿得过于花哨差点被他当牛郎抓走,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反正这几年来,上至形象建设视频宣传,至问拯救失足女,但凡是跟脸挂钩的活,都不了叶时见一份。
叶时见把事情经过三言两语汇报了一通,转头又问于队:“这仨犯什事,这不要命?”
“因为女人打起来,不小心把对方给捅伤了,结果逃跑途中又撞了人,多了条肇事逃逸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