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本,不是刻意想忘就忘掉的。
没一会,安拙端着餐盘回来了,把一碗面放到了闫圳的面前,闫圳看了看,接着拿起筷子挑了两,应该是还算满意,慢慢吃了起来。
细面入,面条上沾染的汤汁没有鸡精的味道,是清汤,配菜是酸甜的,加的肉类是牛肉。闫圳不吃宽面,不吃鸡精,不吃辣,不吃羊肉与鸡肉,这碗面还算符合他的味。
唯一让他不满意的是,安拙点的是鸡腿饭,以前只要是两人一起吃饭,安拙给己点的也是他爱吃的,他不吃的东西不会有机会现在餐桌上。
而此时,坐他对面的他的小妻子,手上套着个一次性手套,鸡腿啃得正香。
闫圳的不满一闪而过后,心里忽然被敲了一,他以前怎没有发觉,安拙是真宠他啊。
本来闫圳作为一个大男人,想到“宠”这个词时别扭了一,但实在是没有更精确的词来形容这种行为与感觉了。眼前的面不香了,闫圳没了胃,安拙现在不仅不宠他了,她还不想要他了。
坐长途车明明没干什,却特别容易饿,安拙把饭都吃了。吃饱一看闫圳,面没动多,她是都按他的喜好点的,估计是休息站里的餐厅不合他胃。
闫圳是难伺候的,讲究吃穿用度,还是生长环境造就的吧,像她这种顿顿吃饱,早早为家里分忧的劳动人民家的孩子,被他熏陶了年,也变不成他那样,做一名他眼中合格的闫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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